请求督促云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强烈要求对周国平以虚假诉讼立案的意见 尊敬的徐家爱厅长:   请求人练巧忠,在多次向县、市两级公安要求,两次向省公安厅信访均没有得到有效答复的情况下,在走投无路被逼上绝路的今天,得知徐厅长您刚正不阿,公平公正,是当今浙江的包青天。本人斗胆再次以非常郁闷的心情给您写信,向您请求,给我练巧忠一次求生的机会,我真的不想用生命来换取司法公正!请求督促云和县公安局尽快对周国平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案由如下:   原告周国平于2013年1月,以《抵押借款合同》(附件1)作为证据,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浙江博通物资有限公司归还借款人民币1020万元,同时要求云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练巧忠、梁佩霞、张悦、刘惠萍等承担抵押、保证责任。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在受到蒙蔽的情况下支持了周国平的全部诉讼请求。后申请人练巧忠等上诉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本案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而被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国平的诉讼请求。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该笔款项没有被认定在非吸犯罪中,案件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云和县公安局已经查明了周国平用于起诉申请人的主要证据《抵押借款合同》存在严重的虚假情况。现已查明的有①担保人练巧忠的签名系伪造的(附件2),②云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浙江博通物资有限公司两个印章系伪造(附件3),③《抵押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手印指纹均系伪造(附件4)。上述三大证据足以证明《抵押借款合同》系虚假!没有想到的是:2015年11月,周国平居然以这份虚假的《抵押借款合同》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2015年11月23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丽水市人民法院仍然受到了蒙蔽,在2017年支持了周国平的全部诉讼请求。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周国平赖以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唯一书证《抵押借款合同》是虚假的。打个比方,有人借款,借条没有。目前提供法院的借条被证实是虚假的。而控告人练巧忠是担保人之一,在2013年最初的庭审一直到现在,均一直明确一个基本事实:练巧忠提供过担保,而担保仅仅是以借款人魏文华存放在练巧忠处的房产进行担保。从担保的数量来看—如果要练巧忠全部家产担保,那么就要对练巧忠所有的资产都要进行登记,对房地产他项权证进行登记,而实际并没有;既然是《抵押借款合同》,且需要练巧忠提供全部财产进行担保的情况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均不能成立。因此,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均不能成立练巧忠用全部家产提供担保的事实。   我们欣慰看到,云和公安局已经对本案进行以事立案,但是,如果不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就无法对周国平以虚假诉讼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伪造企业印章进行立案侦查。    浙江省四家以浙检发民字〔2017〕5号《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认为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案非常明确的是,周国平一直使用虚假的《抵押借款合同》在2013年、2015年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将练巧忠拉进这一诉讼请求,其目的就是要求练巧忠承担全额的担保责任,而不是部分的担保责任;因为周国平看到这里诉讼中虽然人非常多,但是其他人基本没有钱,如果不将练巧忠拉近诉讼,将可能导致空判。最终判决结果得不到执行。因此,就伪造这一《抵押借款合同》。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达到非法占有担保人练巧忠的合法财产的行为。这一过程符合虚假诉讼的构罪要件。   因此,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周国平的行为已明显构成虚假诉讼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今天,云和县公安局已经查出本案明知有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为什么还不对本案进行虚假诉讼的刑事立案侦查?在此,本人恳请徐厅长督促云和县公安局及时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对周国平刑事立案侦查。   此致请求人:练巧忠手机号码:13905783128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五日附件1《抵押借款合同》;附件2云和县公安局 云公(经)鉴通字(2016)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附件3丽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丽公物鉴(文)字(2014)04号印章鉴定书;附件4云和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
练巧忠你好,我局已收到你向省公安厅投递的,关于要求我局及时依法以虚假诉讼罪对周国平刑事立案侦查的诉求。你与陆国聪来我局反映周国平向丽水市人民法院提交的《抵押借款合同》上的印章系伪造。我局已于2017年3月21日以云和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公司印章被伪造立案侦查,并于3月22日将立案告知书当面告知于你本人,该案件现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如你有需了解或反映的情况,可致电5385540或者来我局与办案民警联系。云和县公安局,2017年6月19日
云和县公安局 201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