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进民警陈军(报考涵江分局 职位代码16准考证号211220716102576)在公安微信百人大群里非法大量传播色情网站连接和电话信息,有关的举报证据材料已经发送至市公安局政治部傅警官邮箱。然而在市公务员局网站10月9日公示的名单(九)中,陈军考核却为合格。在公示期间,也向公务员局工作人员打电话举报反映了该情况,也在公务员局网上投诉举报却没有 。作为准公务员,特别是公安民警,却知法犯法,非法大量传播色情连接和信息,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有关部门在公示举报期间对于举报怎么没有受理做出 ,这样的人怎么还能考核合格,希望能给个说法,谢谢!
您好,经向我局政治部核查,现对您反映的情况反馈如下:
陈军,男,1990年3月出生,莆田市涵江区人,2014年6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法学专业,参加2015年度公务员考试,报考莆田市公安局16职位,于9月25日录用为人民警察,10月20日录用为公务员。
在对陈军考察期间,我局政治部人事处邮箱接到题为“举报准民警陈军非法传播色情网站链接和信息”的邮件,举报陈军在2015年度新录用人员自建的微信群里非法传播色情信息,并胡乱说话。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暂缓办理了陈军第一批录用人民警察的报批手续。二是开展调查工作,根据邮件提供的截图信息进行检索,但未搜索到具体实质性内容,我局政治部人事处邮箱是为方便收取新招录考生的政审材料而设立的公开邮箱,举报人没有提供具体联系方式,故无法与举报人联系获得更多相关信息。三是我局政治部人事处立即责成考生说明情况,经了解,考生陈军自述于8月18日收到一名微信朋友发来的“黄色网站链接和电话”内容的微信,当时认为是虚假信息,并未点击收看,由于“七夕节”将近,出于开玩笑转发到微信群里。对此,陈军作了书面检讨,承认作为一名报考人民警察的考生,自身言行有不当之处,表示会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经对陈军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并未发现有涉及违法违纪等不符合录用的情形。鉴于以上情况,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在对考生陈军进行严厉批评同时,我局政治部在上报第二批人员中为其办理了入警和公务员录用手续。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10-30 09:46回复)
关于陈军非法大量传播色情网站连接和电话信息的举报,我局已责成市公安局及时调查落实举报内容。经市公安局对陈军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现实表现进行调查,未发现有涉及违法违纪等不符合录用情形。(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 2015-10-30 12: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