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病需到北京就医,社会保障卡归属地为连城。事业单位。
请问如报销需提供哪些手续?是否有相关文件?
你好!
关于异地就医,医疗保险如何报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连城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外转诊、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程序办理县外转诊:(一)经本县二级医院检查会诊及未确诊的疑难病症,(二)病人病情严重而本县无条件(无此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伤病员。
县外转诊原则上转上不转下,转诊医院必须是国家公立医院,县外转诊只能按病情选择一所医院,转诊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3个月。省内转院人员按程序办理转院审批登记后,凭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医院就医并直接结算。确因病情需要转院省外医院就医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转院审批登记后,医疗费先由患者垫付,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发票、电脑汇总清单、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转院审批表、异地就诊核对表、社会保障卡、农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长、短医嘱、大型诊疗项目报告单)到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报销。医保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97-8930361
凡未办理转院审批同意而自行转院、自找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感谢你的来信。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4-28 14: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