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病情并用假药骗取钱财

本人古田县大桥镇人,于2016年11月26日被蛇咬伤,到古田县鹤塘镇下湖48号陈剑星医师那治疗蛇伤。他共给我打了32针的血清,每针血清876元,共收取2.7万元费用。当时陈剑星还告诉我到我这你可放心我保证能帮你治好,可治疗一星期病情未见好转,而且更加严重。现已转到省人民医院继续治疗,陈剑星用假药骗取我的钱财,并延误了我的病情。给我照成严重的伤害与金钱的损失,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主持公道。
被投诉的人:陈剑星,
地址:古田县鹤塘镇下湖48号
电话号码:1301579856813559917585
黄先生你好:
你的诉求件已收悉,调查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26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到鹤塘镇下湖48号(场所门口上方挂有“专治蛇伤电伤烧伤烫伤”字样的广告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人陈剑星,卫生监督员与当事人核实情况。据当事人陈剑星口述,2016年11月确实有收治一名蛇伤患者,男性,大桥人,年龄在50岁左右,右脚背被蛇咬伤,当事人当时用自己做的蛇伤青草药配合“季德胜蛇药片”给患者治疗,并给他扎针排毒,患者在当事人家中住了将近一个星期后,按患者本人的意愿转去福州治疗,陈剑星总共收了患者3000元诊疗费。由于找不到王先生你的联系方式,无法确认事实,如果陈剑星所述与事实不符,你可致电3894596反馈。(卫生局于 2017-1-5 15: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