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双证)研究生毕业后在行政单位试用期满之后工资如何定级,定几级,具体文件依据出自哪里?希望主管部门给予详细答复,不甚感谢!
徐超:您好!您通过网上咨询反映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工资定级问题,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人薪[2006]306号)文件精神,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职务工资执行副主任科员标准,级别工资执行二十四级3档。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你在职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如果你的级别工资没有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起点标准二十四级3档,可以按二十四级3档执行。如果你对本答复意见有异议,可以拨打电话:4695346进行咨询。也可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咨询或通过法定途径进行解决。经办人:毛淑琴联系电话:4695346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30日
江山市人力社保局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