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房管局的领导们: 本人作为工薪阶级,每个月拿着微薄的那点工资,好不容易国家政策好,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在这么好的政策下,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我感到高兴和欣慰;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所买的110平米的房子,除去吓人的公摊面积之后,真正可利用的面积还不足90平米,想到就觉得这房子买的不值。算一算,按照现在雅安的房价市场,按每平方5300元计算,一套110平米的房子总价为583000元,按平均21%的比例,公摊就有23平方,相当于要花去121900元买公摊。领导,你们可想而知,这公摊真的太吓人了,10多万是我一个工薪阶级5年的工资了,想到都心痛,但是没办法,在这个城市工作、生活、安家,不得不买一个房子,而且房源少,选择机会少,但是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不能由开发商这样自由定价,政府也应该多监管。
所以,现在请住建局、房管局的领导,更希望政府的有关领导出面,让我们老百姓明白,公摊是怎么算的?哪些叫公摊?提倡公开透明,请专业人士测量,让我们老百姓明明白白知道,不能让开发商这样含含糊糊的糊弄我们老百姓。
还有地下停车场,到底是开发商的?还是属于我们业主的?开发商有权力变卖没?据了解,车库也应该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供业主免费使用;还有绿化,比例是咋个算出来的,有无明文规定,相关配套设施也应该完整。这些都希望住建局、房管局的领导给我们一个说法。中央现在自上而下都在讲“依法治国”,那就用法律说话嘛。
请领导们解答疑问,将万分感谢!
【2016-08-04 11:01:17】 市房管局: “天下为公”朋友:
你好!
关于“公馆1981公摊面积测算求真相”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及《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川建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规定,一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通常包括该幢房屋共有的楼梯、电梯、电梯机房、门厅、过道、管道井、垃圾道、顶梯(也叫出层孔)、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以及为本幢服务的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物管用房等的建筑面积。由于建筑设计的多样性,每幢房屋的专有部分及共有部位设计不同,其套内面积及共有建筑面积就可能不同,从而导致分摊系数不相同。
据了解,该项目面积测绘工作是开发单位委托乐山正信测绘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实施的房产面积测绘,您可以在签约或收房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看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在《报告》中可查询到该幢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部分及相关计算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明确了地下车库的归属,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属于人防工程的除外)。
(绿化计算问题建议转住建局规划部门回复)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