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转让未与员工解除合同


“酒店已经转让,没有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让我们自行决定去留。”近日,南昌百瑞丽景酒店的员工反映,换了“新东家”意味着他们无法继续干下去,要求酒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反映◎酒店转让未与员工解除合同
  南昌百瑞丽景酒店系浙江百瑞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据该酒店余经理称,9月26日,公司负责人祝利军召集管理人员开会,宣布酒店因亏损即将对外转让。“对于员工的安置问题,没有明确落实。”余经理说,酒店现有150余名员工,负责人声称“去留由员工自行决定”。
  9月28日,来到位于八一大道122号的南昌百瑞丽景酒店。“还没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就想以转让的方式遣散我们。”酒店的做法引起员工的不满。员工们纷纷表示要求酒店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们称,9月27日晚,“新东家”的大挂车装载设施前来交接,但遭到他们阻止。
  回应◎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就此事,南昌百瑞丽景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祝利军回应称,公司确实要转让,但双方还未签订转让合同,相关情况不便透露。同时,祝利军表示,目前还没有到与员工正式解除合同的阶段,他们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0月7日下午,酒店员工证实,他们已领到经济补偿金。不过,就经济补偿的金额,部分员工与酒店之间存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