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椰岛华庭业主一致向市规划局声明不通过椰岛华庭开发商的地下室缩小公示。振兴路椰岛华庭小区的地下室一层和二层面积缩水,涉及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地下室是业主共用空间,是重要的生活空间,地下室面积缩水,使广大业主利益受到损失。我们买房时,开发商向我们业主展示的是原规划的地下室面积,一直没有通知业主说面积减少,一直隐瞒业主,一直按大的地下室面积宣传楼盘,而且开发商自身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建设减少那部分地下室面积。最后完工了,房子快卖完了才公示改变,构成欺骗广大业主的事实,使业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广大业主不同意开发商公示的变更,而规划局却不考虑广大百姓的利益,在公示不通过的情况下,在开发商没有做任何赔偿处理和没有开专家评审会的情况下,给开发商地下室变更公示以通过处理。请求政府保护广大百姓的利益!
金睿业主:
你反映的椰岛华庭项目地下室设计方案变更使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信访件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椰岛华庭项目位于振兴路,于2012年批准建设,批建为1栋25层商住楼、1栋24层住宅楼和一座地下2层地下室,建筑面积地上35187.29㎡,地下16137.26㎡。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基础开挖造成周边地面下陷,影响相邻地块已有建筑的安全。从施工安全考虑,建设单位对地下室建设方案进行微调(地下建筑面积由16137.26㎡调为15889.93㎡,减少247.33㎡),并于2015年10月向我局申请办理地下室设计方案变更。我局依程序进行了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016年7月,因第一次公示中缺少车位调整内容,我局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业主反馈意见共19条,主要涉及项目绿化不达标、泳池设置、发电机设置位置、健身器材设备、儿童游乐器材设备、可视门禁设备安装等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将业主反映的情况向建设单位反馈,督促其与业主沟通,协调解决。我局也多次与业主面对面交流,向其解释地下室变更原由以及地下室的主要功能,大多数业主表示对地下室调整并无意见。
我局认为项目修建地下室是为满足人防需要和配套建设停车位(可售),因施工安全需要对地下室进行微调(减少面积占地下室总面积约1.5%)属正常的方案调整。调整后的方案满足人防需要,车位通过优化设置后总数与原报建方案一致,符合规划要求,不存在损害业主利益情况。业主此前提出的19条意见,均不涉及地下室方案调整内容,经慎重考虑、研究,我局同意对该方案进行变更。同时将处理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反馈业主,并建议业主对园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市规划局】 2016-09-23 15: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