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有时效?

2009发生交通事故,请问交通事故赔偿有效?
匿名: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根据你所陈述情况,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如果未及时起诉,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不能取得法律保护。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长汀县公安局于 2016-2-1 08: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