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来电反映,于今年2月份到福安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可是至今没有完成报销,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郑先生:
2016年6月27日,收到福安市信访局转来你电话诉求的“至今没有得到报销”(诉求编号:ND16062300007)的信访件,关于你反映今年2月份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可至今没有完成报销的事项,经查,答复如下:
经我局医保系统查询,你(郑康弟)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你的医疗费用已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封顶线(7.3万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7.3万元我局医保中心已经为你报销。
按规定,超过医保封顶线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由于2016年宁德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尚未启动,我局医保中心没有受理你的超过7.3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材料,你的剩余的医疗费用暂无法报销,不存在你反映的“今年2月份到福安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可至今没有完成报销”这种情况。
待宁德市启动2016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后,我局医保中心才能受理你的材料,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咨询电话:0593-6533923.
福安市认路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人社局于 2016-7-8 08: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