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先生>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运价监管>

11月7日晚上9点07分我在浙北购物中心公交站点,乘坐车牌号浙ET2219出租车到吉北小区,原先车资8元的路程司机绕路行驶收了我9元 ,并且态度恶劣不礼让行人,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我局接到12328热线投诉交办单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驾驶员无绕道行为,但当时与投诉人沟通中服务不规范。故我局工作人员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32分左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告知其我局已责令公司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规范营运,努力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对此,投诉人表示不满,要求在出租车显示屏行为曝光,我局认为投诉人维权过度,希望热线办能提交晨会讨论后给予合理评价。(后附轨迹图)
湖州市运管局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