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丁坚峰)称其妻子今天骑着电瓶车路过县城万家慧门口路段,被穿着警服的人拦下强制安装了电瓶车防盗系统,收取200元费用,咨询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强制安装,否则要退款。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为有效解决电动车防盗及事故保险理赔等社会问题,2017年,我局开展了电动车物联网防控体系建设,由浙江宝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出资在松阳县建设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向车主收取50元的防盗器设备及服务等费用,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对安装防盗器的电动车进行保险理赔,每年保费50元,其中盗抢险保费20元,驾驶员人身保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费30元;公安机关按照引导和自愿的原则,向社会宣传和推广应用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从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电动车物联网防盗系统作为科技手段,可以有效控制发案,车主通过安装防盗芯片能减少财产损失,只要花100元钱就能得到300-1200元的被盗补偿与上限为30000元(驾驶员意外险保额5000元和第三责任险保额25000元)的事故理赔,实现双赢。经了解,你妻子当时是自愿安装电动车防盗系统的,并交了3年的保险金,在获知你的要求后,我局主动和你妻子联系,若不愿意安装电动车防盗系统的,可以退回所交钱款,16日上午,你妻子已前往浙江宝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万家惠超市门口的安装点退回了所交的钱款。
松阳县公安局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