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情侣男女打起了官司


曾是情侣男女打起了官司。原告小李今年28岁,被告谢女士比他大9岁,两人曾是情侣。4年前小李主动追求谢女士,尽管谢女士还带着一个孩子。小李在外地做生意,但在温岭给谢女士租了一套房子,租金也是小李在付的。
谢女士基本上没有收入,有时还会去外地看小李,机票等费用也是小李出的。去年,小李和谢女士分手了,两人没能好聚好散。去年年底,小李还将谢女士诉至法院。
不过,这次小李起诉的6万多元,和租金、机票等都无关。小李说,这4年间,谢女士多次向他借钱,加起来共有6万多元,而且每笔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转账记录。因此,小李要求谢女士偿还这些钱。
谢女士说,这些钱,都是小李给她的生活费,并不是借款。而且,两人谈恋爱时,很多钱都是一起用的,比如她办的一张信用卡,一直在小李身上,要是小李刷了卡,信用卡的钱肯定是她还。
法官查了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共有60多笔,最少的才100元,最多的也才3000元。从表面分析,这些不像是借款,更像是小李给谢女士的生活费。法官问小李有无借款的证据,如借条或者谢女士向他借钱的聊天记录。小李说,没有。
法官劝他,按照温岭人的习惯,男女双方谈恋爱时,男方给女方点钱花,再正常不过,而且4年间花了6万多元,这也不算多。如果小李坚持起诉,因缺乏证据,法院未必会支持他。
这些道理小李都能听进去,但他不撤诉。法官找来小李的亲戚,分析案情后,希望他们劝小李撤诉。亲戚们也认为小李应该撤诉,但小李不听。
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因小李主张借款的证据不多,法院驳回了小李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