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来电反映,他是碧城云庭2号楼606的业主,4月1日签订了物业合同,在合同中提到预交半年物业费。但现在却说要预交一年物业管理费,且钥匙被物业扣押着,这并不合理,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2017年4月5日,我局接到12345政务网诉求件,编号为ND17040500005,碧城雲庭业主投诉小区大众物业有限公司在交房时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物业管理费,侵害业主利益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如下答复:
经了解小区物业是福建大众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与小区业主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收费标准1.1元/㎡/月,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预缴6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交房时物业有要求预缴一年物业费的情况。经我局督促小区物业承诺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业主可以预缴6个月物业服务费或自愿缴纳一年物业服务费。(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7-4-14 09: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