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艺境4号楼1楼381平方米,在交房验收材料中显示是社区用房,现在被开发商出售他人并已在装修。前期已不止一次的举报投诉,经开区答复:我局接到此市长电话交办单后非常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处理。经办人员及时联系金红紫英房产公司,经理表示社区用房规划已经更改到三期22号楼那边,社区也已经同意并备案。所以4号楼的一楼已经不再是社区用房,也不属于违规销售。请问:社区用房的规划变更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只要社区同意就行了吗?要求:经开区收到此信访件后,按普通程序办理,明确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把社区用房的变更手续规定明确解释。在答复意见中告知变更手续的批号或批准文件的文号。如果没有批准变更,请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的进展,减轻执法难度。
贾明:你好!你于2016年10月27日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反映的紫金艺境一期已于2016年5月31日交付。交付时的验收材料显示,4号楼的一楼是社区用房,但现在被开发商违规销售,请经开区及时核查并制止。经本单位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投诉紫金艺境开发商违规销售社区用房,请经开区及时核查并制止。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嘉兴金红紫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取得河畔名邸15#-2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401201610029),于22#楼1-2F配置社区用房411.64平方米,同月20日,该公司持一、二、三期规划许可证向长水街道办事处提出调整社区用房,在22#楼集中配置的申请,长水街道予以同意。但该公司至目前仍未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第12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补充意见》第三条有关社区用房规定的要求,经核算,该项目目前备案的22#楼1-2F社区用房满足上述规定的配置社区用房的面积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2016-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