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平湖市金色华庭业委会违规开放泳池及社区街道执法不严

亲爱的胡市长:在19号召开的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但在平湖市金色华庭,仍有困扰全体业主事关全体业主共有权利的事情,金色华庭业委会在未经全体业主意见征询的情况下,违规擅自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室外泳池-免费-三年-承包给第三方单位经营,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泳池经营收入,擅自做主交给外人,严重违反《平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之规定。自从该泳池2016年7月份开始经营至今,已运营2个夏季,经营情况很好,都会有外来的游客过来泳池,还办理游泳训练班。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的经营收入超10万元,但是这些收益都去了哪儿呢?泳池开放的收益哪儿去了:2016年,金色华庭的泳池也开放了2个月,有业主提出质疑,泳池开放的收益哪儿去了。业委会主任王国明承认(有视频为证),业委会于2016年与第三方私下签订了经营协议,将泳池免费交给第三方企业运营,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业委会做出这种侵害广大业主经济利益的决定,丝毫未曾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把小区的泳池当成了业委会的私人财产一样。这是一个合格的业委会该做的事情吗?这件事情必须推翻,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泳池经营协议我们不承认。在现场业委会主任王国 明说出这件事时,造成了广大业主的极大愤怒,差点酿成肢体冲突。请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出面主持,撤销泳池经营协议,返还属于业主的经济收益。 在泳池免费经营这件事上,2016年至今,金色华庭业委会的几个委员,私自代表广大业主的意见,做出了很多不利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决议。业委会做了泳池开放的意见征询,业主是同意开放的,但没有业主同意过把泳池免费承包给别人,时间还长达三年。 本人连续三次在平湖市“百姓事马上办”平台举报此事,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反行为,本以为作为直接主管部门的社区和街道会立即出面制止撤销违法行为,但是现实是,主管部门虽然出面协调,但对广大业主的核心诉求和业委会的违法行为避而不谈,避重就轻不敢承责。最后也只是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踢皮球式的处理方式。为什么下面的业委会违法违规了,作为直接主管部门的社区和街道不能处理,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吗?在这一个多月,我们已经将此事向社区、街道和物管处做了举报和反映,但最终解决方式都是不敢承责的,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这个 我们接受,但广大业主仍想问一句:金色华庭的业主就真的没有主管部门关心了吗,就任由业委会为所欲为??因此向尊敬的胡市长写一封信,希望胡市长可以关注一下,给予平湖市金色华庭的业主一点支持。
段武祥: 你好。经向市住建局物管处了解,针对金色华庭小区游泳池开放的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全体业主征求过意见,征求意见结果同意率为64.8%,符合物业管理条例过半数业主同意的规定。如你对征求意见结果有疑问,你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咨询。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非常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