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地种有饭吃!溪潭镇洋头村委在三十年前分配的集体农田上,至今没有再次进行分配过一次,造成有些村民户口早就外迁(城市户口)的,还是享受着村里有农田分配的待遇,而对土生土长多孩的家庭来说,怎么办?只靠长辈两口农田要养活他们!所以在农田分配上,希望村委有所作为,或按本村户口进行重新分配,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或占用农田为宅基地的等由村委集体研究决定!
刘恒先生:
您在“宁德市政务12345平台”反映的事项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走访调查了溪潭镇洋头村两委、7个生产队队长及部分村民,洋头村大队于1992年将农田分到7个小队,由各小队3年再分一次。其后,7个小队于1995年重新再分了一次,之后有的小队有进行三年再分,有的小队未进行再分配,这都是由7个小队各自负责分配农田,洋头村委未进行分配。待二轮承包期满后,洋头村委再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分田。(溪潭于 2017-9-20 20: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