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6年曾用商业贷款买房,目前仍在还贷中。现在我想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买另一套房,但我之前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想请问,现在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属于第一套还是第二套房? 佛房金管〔2011〕8号文件:关于重新公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中的说明 “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情况为准。”法规中的解释是如何? 是以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均存在的前提下认定吗? 我能否这样理解,既往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而去买房(相对来说是第二套)也是属于第一套房来贷款?
回复: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情况为准。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提取记录中已记录了网友已有一套住房,网友如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则按购第二套房的贷款处理。
2011-07-19 22: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