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老百姓看病还贵吗?
药品本来只是诊疗过程中的一种工具,其价格高低与诊疗活动不应有直接利益关系。然而,药品加成的存在,等于给药品附加了衡量医生劳动价值的作用,造成了“会看病不如多用药”的奇怪现象,群众感叹:“真是病不起了!”
7月1日零时起,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即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销售药品。对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加强医保支付、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究竟能不能解决看病贵?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老百姓切身感受,药价便宜了
7月1日,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这一天,注定是一个不普通的周末。也是这一天,在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的太原市民老蒋,像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吃过早饭,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等待着输液。
“唉,你知道么,从今天开始,药价好像又降了。”与老蒋住在同一病房的老周躺在病床上看着手机,突然问老蒋。老蒋侧着脑袋看了一眼老周,回答说:“不太清楚。”片刻之后,护士拿着输液所需的药品走进病房,老蒋和老周你一言我一语的问护士“药价有没有降低,降了多少?”
经过了解,老蒋所用药物中的伊班膦酸钠注射液(2ml:2mg)由7月1日之前的852.7元降至815.2元,老周所用药物中的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50mg)也由之前的61.97元降至57.65元。感受到药价便宜的不仅仅只有老蒋和老周,“一盒能省3.95元,这种慢性病药物服用不能间断,10盒就能省下近40元钱。”7月2日,去山医大一院药房买药的太原市民吕女士发现,她常用的降压药科素亚,从56.9元/盒降成了52.95元/盒。
就在同一天,太原市政府办12所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了8类2138项医疗服务价格。截至今年6月1日,参改医院药占比36.16%,同比下降5.69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31.98%,同比提高了10.58个百分点;17185名医保患者平均自付费用为3366元,较改革前下降了126.29元。
太原市卫计委在7月1日之前,就邀请第三方银海科技公司采集2016年公立医院的4045618万名门诊患者和75842名市医保患者住院数据,对价格调整前后的患者自付费用情况进行了大数据模拟测算。结果显示价格调整前门诊患者人均负担252.35元、住院患者人均负担1840.65元,价格调整后门诊患者人均负担248.60元、住院患者人均负担1748.20元,自付费用负担分别下降3.75元和92.45元,价格补偿平稳到位。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费用将如何改革?
“药品降价了,医院收入少了,减少的费用会不会以别的形式,加到其他医疗项目上,改革最终还是换汤不换药?”老蒋和老周都很担心“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费用将如何改革”的问题。
“以前挂副主任医师的号是5.5元,现在涨成了15元;挂住院医师的号,以前是1.5元,现在涨到了5元。” 7月1日,太原市民刘艳军从“健康山西”APP上进行预约挂号时发现,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的挂号费涨了。他觉得有些贵,通过APP尝试在山医大二院挂号时发现,主任医师的挂号费也从10.5元涨到了25元。那么,为什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主要问题是项目间比价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价格偏低,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偏高;医疗服务项目名义价格偏低,群众实际支付费用偏高。”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副处长吴军华说,一直以来,各地逐步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偏高项目价格,但受“以药补医”机制未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行为还不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水平也难以相应提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难以调整合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不仅如此,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相对单一,目前以项目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乱收费等情况,但对有效抑制医疗机构和医生诱导服务需求的能力不足,增加了不必要医疗费用。
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并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改革工作,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向中医、儿科倾斜、价格调整相对稳定”的原则,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提高诊查、手术、护理、治疗、床位及中医、儿科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价格。
“太原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举办主体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举办主体补助两个渠道。”太原市卫计委主任郝宝清表示,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太原市将本着总量平移、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为前提,充分考虑经济运行、价格水平等因素,通过举办主体补偿15%、价格调整补偿80%、医院自行消化5%予以弥补。
“原则上要通过三方面进行补偿。当然,这只是指导性意见,各市也可以结合政府实际财政情况进行调整,加大财政补偿。”吴军华表示,总体而言,老百姓还是得到实惠了,原先药品加成的15%是全部由患者埋单的,现在需要患者埋单的只有80%。
郝宝清表示,为体现此次改革的公益性,太原市还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特需病房床位比例不得超过编制床位的10%。同时,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辅助生殖技术和美容(保健)性质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院自主制定价格。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立医院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需提前一周向社会公示,并向同级发改、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
同时,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使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与医保支付方式、主办主体保障机制、医院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体系、监管机制等改革同步推进,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打破以药养医机制。
如何保障和监督这些改革成果?
太原市卫计委要求,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执行过程中,各主管部门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及医疗机构补偿变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各公立医院在执行中,要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严格执行药品购入“两票制”,实际购进价格如低于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应以实际进价作为销售价格,不得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公立医院内联营,变相加价销售药品,获取不当利益。
另外,“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也是保障措施之一。“改革药品价格监管方式,规范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切实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郝宝清表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卫生材料消耗占比,促使医院严格控制成本,加强执行情况监督与考核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鼓励公立医院采用适宜的检验检查技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避免病人重复检查,有效控制检验检查费用。
“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对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价格公示,以方便群众监督。”12320卫生公益服务热线主任张哲慧表示,如果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价格存在疑问,可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和医疗投诉举报电话12320进行咨询和投诉。
本报记者 郭靖 见习记者 王星玮
【责任编辑 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