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收费标准

工会经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工会经费的用途是什么?单位缴纳工会经费对单位有什么利益?对职工有什么利益?为什么工会经费要让地税部门代收?代收的文件是哪一个?通过什么方式告知的?请一一回答!
网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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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的收费标准: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经费的用途:1、开展工会活动(宣传、教育、文体);2、维权(主要是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活动)3、业务(培训、会议、专项业务);4、行政支出(工资福利-专职人员、商品和服务-办公,交通,差旅,餐费等);5、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涉及工会固定资产方面)6、补助下级(解决下级经费和各类补助款);7、事业支出(俱乐部之类的下属有收费行为的);8、其他支出。
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是根据《工会法》规定,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所有工会经费的支出,例如开展工会活动(宣传、教育、文体)、维权(主要是困难职工帮扶和送温暖活动)等都是围绕单位职工开展的活动,都关系到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工会经费(筹备金)按法律规定在税前列支,计入成本,实行税务代收,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是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200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各级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大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检查力度,将其纳入税务机关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同年,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提出:“工会经费委托各级税务部门代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各级工会与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工作”。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也于2005年联合制定了《关于我省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试行代收的通知》要求:“对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组织按比例应上缴地方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基层工会组织筹备期间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自2006年1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这些规定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代收的文件:兰政办发(2007)103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市地税部门代收兰州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筹备金)的通知》、兰地税发(2007)140号《关于印发<兰州是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兰总工发(2007)075号《关于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工作的通知》。
2007年在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刚开始实施时,分别在《兰州日报》(2007年7月6日)、《甘肃工人报》(2007年7月8日)、《西部商报》(2007年7月14日)刊登了《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应上缴地方总工会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公告,现在是由地税部门负责告知各单位。
2013-05-17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