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为百姓办实事建立这个能够相互沟通的平台。 我是衡阳南华大学附一医院退休职工,中共党员。1970年4月——1973年11月下放到江永县松柏公社大同大队一生产队。在最近单位审核离退休人员工龄时我填表1970年4月下放,2013年底退休,后被告知我的工龄从1972年4月算起,比我的填表少了两年,当时大吃一惊。 到附一医院人力资源部查到我档案中30年前1985年底填写的“插队知青工龄审核表”(见复印件),我这个JPG的图片好像不能上传,能不能给一个邮箱发过去。该表上零陵地区卫校附属医院审核意见“插队日期从1970年4月至1973年11月;计算工龄三年另7个月;参加工作年月:1972年4月(后一条好像是后补上去的)”、零陵地区卫生局人事科审核“根据省湘劳人险(1985)236号文件精神,该同志的工龄应从1972年4月算起”。 仔细查阅“湖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的通知》及贯彻执行的几点意见”即湘劳人险(1985)236号文件,摘录以下有关内容:属下列情况者不得计算工龄:1.虽粮、户关系由城镇转到农村,但本人实际未下乡劳动的;2.下乡插队期间因犯法判刑,服刑期间和服刑前的劳动期间;3.下乡插队犯错误,受劳动教养处分的;4.因病退、困退,经县以上知识青年部门批准粮户关系由农村转回城镇后其安排工作前的时间。 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下放期间没有触犯以上任何一条:1.在农村入团、在江永源口修水库一年、生产队任保管员一年,只有春节期间回家探亲;2.无判刑服刑、劳动教养记录;3.在农村公社参加考试去读书,粮、户关系从农村直接转学校,以上证据可由一同下放的知青提供也可由下放当地的村民提供,还可到江永县档案馆查询。另外卫校学习2年计算连续工龄在档案中已经肯定。 减扣工龄关系到我的声誉,也关系到工资调整,请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没有请尽快更正。 5月21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最后一句话:群众利益无小事,桩桩件件要重视。我翘首以盼。
你好!
根据湘劳人险(1985)236号文件规定:工龄计算时间的审定,由原下乡知识青年现在工作所在的县团以上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等有关材料审定。现在所在工作单位不是县团级的,或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的,分别由所在地市县的主管部门审定。因你所反映情况必须结合本人人事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审定,故无法认定是否减扣了你的工龄,建议你拿上人事档案咨询所在地市县的主管部门。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