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我举报绍兴市皋埠镇东龙山村村长选举内幕,17年4月中旬,我村实行村民选举村长和村中干部的工作。其中某些人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希望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能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以下是本人从现场拿来的证据,目前正受到威胁!
下方这个小纸条是目前“gongchandangyuan”施永昌亲笔所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管选举结果如何,其职务分配均已内定。以上内容绝对真实!!
这是本人身份证信息,实名举报,人人有责!
以上建议请领导和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东龙山村村民:章幼娟
2017年5月2日
当初陈新昌这条狗从村民这边贪污了近千万的钱,被抓了该赔的钱还没赔村民,政府当做不知道,现在选举村长又内定,以前的几条狗还继续在里面工作,这让百姓怎么活,政府还不管?楼主留言: 是的还是留着一群DOG 作威作福
当初为了建人民东路对龙山村进行拆迁,原村长陈新昌贪污腐败,10年后才被抓,政府在干嘛,内幕不知道,现在被抓了老百姓的钱该不该赔也不说起,当初每户人家都倒贴好几万,以前好几万不是小数目,现在倒好,拆迁个个爆发户,政府知道龙山村村民这几年日子好过吗,现在又让一个中专文化水平的人当村长,这是在忽悠老百姓?能不能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现在很多村长拿着10几万的年薪,干着一文不值的事,其实就是个阿斗,自己躺着数钱,事都让下面的走狗干,走狗再贪污一些,真是美滋滋,老百姓去说说,还用黑势力威胁,打伤村民的事情不在少数,只是被掩盖了而已,再这样下去老百姓怎么生活,这还是所谓的*****?不是腐败分子的温室?能不能在选举问题上对学历,资质,政治面貌做一些要求,给我们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别永远都让几只没有能力的老鼠在窝里斗
从小纸条上看,我的感受是:施仅仅存在拉票或自荐现象,看不出贿选,内定等其他含义楼主留言: 是的你不知道内情我懂
这个东龙山村是绍兴村级腐败的示范村
光凭这一纸条认定有点难
呵呵,都是这样的,城南街道蔡江村也是如此
所以说,镇里派人来监督选举其实是来维护某些人?呵呵呵
我们一定要保证群众的纯洁性,把人渣留在DN!
LZ你不怕姓陈的出来?楼主留言: 还出的来么?
呵呵
突然发现好多反应村长村委腐败的帖子,这个龙山村以前那姓陈的名声都臭到隔壁各个村都知道了,现在他留下的几条dog又开始搞这一出,又想贪污腐败,政府难道还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光这个龙山村,其他也一样,都存在多多少少腐败问题,小官巨贪,希望政府严查,给百姓一个交代
是镇政府失职!
利益错综复杂,谁也不敢揭开这个酒瓶盖!
镇里是不想管也不敢管!
确实,他们就等着各个所谓的村长送钱就行,其中的黑幕老百姓都知道,就是不敢说,被打的案例不再少数
烂到根子了
中国的当官模式。村送镇,镇送区,区送市,市送省。这样才能高升。
最近看完《人民的名义》,我一贵州朋友和我说我们绍兴人就是不太团结,他说他们村一个村长初中都没毕业,莫名其妙就选上了,明天在家呆着,拿着10几万的工资,老百姓就团结起来,给镇长写信,打横条,但镇长说不归他管,可想而知镇长和这村长有一腿,于是百姓就上告县长那边去,终于将这村长拿下,如果我们也能团结一点,政府也能关心一点,那么百姓生活也能过的好一点,老百姓该拿的钱都进了他们的口袋,何来的幸福,何来的小康?
村级腐败,从选举可见一斑。楼主留言: 是的 最近看了人民的名义感受很多
顶,,,,,,,,,,楼主留言: 谢谢
所有情况属实
选举!选举!
你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在胜利西路660号,只有这样才行
现在选上的村长是镇政府派下来的,这个人和以前被抓进去的陈新昌关系很好,而且他们一直给镇政府有关领导受贿,不然不会这么帮他拉票,而且还是个没有能力的初中生,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举报,顺便在陈新昌等人贪污腐败案第二次还没开庭之前逼问他镇政府和现在这个村长有没有存在受贿,只有检察院可以相信,他们才是管这个的,要查可以查出一批人,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们别想跑
为什么镇政府会极力帮助这个人当村长,因为以前龙山村是应为要造人民东路才拆的,而不是新农村改造,但人民东路这笔钱理应配给龙山村的村民,但一直没给,其中原因可想而知,而具龙山村村民反应现在这个村长和以前抓进去的陈新昌关系很好而且陈新昌以前身边的一批人还留有几个在龙山村村委,他们也是帮助现在这个村长上位的功臣,而陈新昌为什么以前可以为非作歹,我想和镇政府一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现在陈新昌被抓,他们还和陈新昌以前的一批跟班极力推荐现在这个村长,这其中难道只是巧合?一定存在关系吧,不然怎么会让一个没有能力的初中生当村长,而村民绝大多数都没选他,为什么理应由百姓选的村长让镇政府操什么心,让村委委员操什么心,能不能给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而陈某等人显然违反了法律,镇政府也是,理应依法追究
怎么都是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