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莆田市世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兴安名城北区(又称中央城市广场)项目与业主签订交房时间是2014年9月30日。时至今日,大部分业主仍然拒绝接收。
原因是:一、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却不肯承担违约赔偿责难;二、开发商违法强行代收契税;三、广大业主怀疑该楼盘尚未达到国家有关商品房交付使用规定的标准(目前只看到开发商提供由建设方自行组织的验收和消防验收报告,没有政府住建、规划、人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
业主们想知道以下内容:
建议纠风办列入
一、请住建、规划部门回答:该楼盘何时才能够通过总体验收合格?请给个具体时间!为什么迟迟不对该楼盘的规划进行验收?如果说是依申请验收,开发商不申请验收,那样要拖到什么时候,我们业主怎么办?
二、请纪检部门跟踪:拖了一年多的楼盘迟迟不验收,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踢皮球,说好的关注民生问题,受害的还是老百姓,这其中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
【我们的诉求目的】希望能够尽快住上质量合格的房子!
经了解,一、关于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却不肯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问题,业主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走司法程序依法维权。
二、关于开发商违法强行代收契税的事项,属于税务部门职责,建议转区地税局处理。
三、关于验收问题,兴安名城北区(中央城市广场)除9号楼以外,我局均已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对于规划、人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情况,请咨询规划、人防、环保等部门。(城厢区住建局于 2016-1-4 16:01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购房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地税机关未授权或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征契税。开发商在办理交房的过程中收取购房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属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购房人有权拒绝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城厢区地税局于 2016-1-5 16:46回复)
根据莆环保【2014】343号文件《莆田市环保局关于简化房建类、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的通知》,由排水管理部门出具接入市政管网证明材料,同时抄送原环评审批环保局。该证明材料直接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目前兴安名城北区建设项目未到我局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城厢区环保局于 2016-1-18 16: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