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所创的一个制度,后世却无人敢用!

朱元璋恐怕是身世最为贫贱的一位皇帝了,早年的朱元璋逃过荒、要过饭,给地主放过牛,也做过行脚僧。恰是根据年轻时的一些磨难阅历,才让朱元璋登上皇位。
1385年,58岁的朱元璋创立了一项历朝历代都没有过的准则——押官面圣。什么意思呢?朱元璋在他颁行的《大诰》里是这么解释的:“若贪官蠹役贪污受贿转嫁科粮担负,许所在被害人户及乡下鲠直之士,会议将倚恃好汉之家,缉捕赴京”。
朱元璋创立的这个准则,在其时看来艰难重重。榜首重艰难是大臣的对立;第二重则是地方官的阻遏;第三重则是可操作性低。
不过真有这么一位地方官不信邪的。明朝洪武十九年,嘉定农人郭玄去南京告御状,路遇淳化镇巡检官何添观刁难,朱元璋得悉后,指令将何添观处以刖刑。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绑皇帝的命官但是死罪。而明朝国土广阔,在其时的交通条件下,冲进县衙带走县吏还要押送到南京,难度可想而知。尽管可操作性很低,但洪武朝还真的发生过几起“押官面圣”的事例。
最广为人知的是常熟县吏顾英,因扰害村民甚重激起民愤,农人陈寿六等3人绑了顾英押赴南京。朱元璋见后,赏了3人各两件衣服和二十锭钞(约3000元人民币),还免了三年杂役。
为了让这项准则更为齐备,朱元璋在处理完顾英案件后,一起下了两道指令。一道规则:假如地方官吏敢有罗织罪名诬陷陈寿六者,族诛;另一道则下了给本地大众:假如陈寿六狐假龙威,别的村民也能够押他进京面圣。
明朝初年这项颇富构思的准则,因朱元璋铁腕手法,在洪武一朝得以有力推广。
不过,朱元璋死后,这一世所稀有的准则马上云消雾散,后世王朝无再三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