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嘉善县东方星河湾地产项目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东方星河湾地产项目烂尾,导致817户业主无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东方星河湾项目为浙江港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公司)开发,现将事实陈述如下:2015年7月13日与港龙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款200,000元,2015年8月21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嘉善支行贷款285,000元,共计485,000元整,购得东方星河湾29号704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港龙公司出具由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证》售许字(14)第25号,未设抵押具预售条件,同时合同中注明未设抵押,我按照正常手续办理购房, 约定2016年12月30日办理交验房手续。2016年12月20日港龙公司通知交房,2017年1月17日办理交验房手续,同时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港龙公司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收取代办费用,将合同、发票等办理产证手续、资料原件全部交付于港龙,等待到期领取产证。然而事与愿违,2014年9月30日,港龙公司办理《商品房预售证》为有瑕疵行为,在建工程抵押情况下未解除,未公示给购房者,在建工程未解除进行预售。2016年12月,开发商在交房验房时,未取得房屋综合验收违规交验房屋,导致817户业主无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有业主不知情未通过综合验收的情况下交验房屋,港龙公司多项违规情况下,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嘉善县人民政府庇护和放任不作为导致问题留下得深印。该事发生后,多次与港龙和嘉善县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得不到解决。2017年7月30日,东方星河湾100多名业主至嘉兴市政府联名信访,信访局以武警特警公安强制驱离,最后拘留多名业主,后将矛盾问题引致嘉善县政府、县住建局和惠民街道进行沟通对话,因职能部门不作为、拖延庇护港龙公司导致今日817户业主仍然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而且期限遥遥无期。因住建局及相关部门违规、不作为,理应公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得到保障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屋综合验收未通过违规交验房,不进行监管,导致港龙违规违法验收交房,发生问题后,职能部门进行推诿,不解决,港龙违法违规行为在当地肆无忌惮,当地政府包揽庇护,让817户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现恳请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政府省住建厅参与了解事情原委,督促职能部门进行依法依规解决嘉善民生问题,该事件问题影响面巨大,而且嘉善房地产行业存在普遍问题,多因职能部门未尽到监督职能原因导致。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了解,解决防止更大问题产生。静盼佳音东方星河湾29号704业主 肖应梧 2017年10月31日
肖应梧:你反映的情况,经调查了解,东方星河湾二期于2016年12月左右交付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委托上海玖昆投资合伙企业向上海闵行上银村镇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亿元。因开发商目前无力偿还贷款,规划许可证等原件作为抵押物造成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办理,从而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我街道已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多次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发商协商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问题,由县领导牵头,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开发区(惠民街道)、县法院等多部门会商研究可行性办法,由街道援助律师帮助业主变更诉讼请求,追加抵押权人为案件第三人的方法请求房产商履行房产销售义务。目前1户业主作为代表已在法院起诉并有判决结果,且业主已要求法院执行。同时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开发区(惠民街道)等部门也多次约谈开发商,要求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你理解并耐心等待。如你有异议,建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嘉善县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 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