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7.28故意伤害砍杀案是在彭泽县城闹市区中心广场附近家隆超市门口发生的,事发时正是市民在散步的夜里8:24分左右。据九江零距离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得知:被砍者周某被人从4百户对面泳池追至案发地且身中20刀……凶犯胆子之大、行凶时间之长、手段之残忍,令人目瞪口呆,疯狂血淋的场面给广大市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影响极其深远恶劣。
那么,问题来了。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案发现场距离中心广场警务室才十几米之遥,如果晚上8点多警务室有正式民警在值勤,犯罪分子还有胆子、还有那么长时间行凶后再逃离吗?再者,有关部门平时说的那些街面巡逻人员在哪?从400户到龙城菜市场的好几里地的街面……但凡有一样工作是扎实到位的话也不至于后果如此严重,最起码砍人者不会轻易逃离,进而投入大量警力四处缉捕。我想,这绝不是彭泽开展百日严打后想要的成果。
除了上叙原因,彭泽县城老城区没有正式警力也是导致砍杀案件频发的根源所在。从去年10月的夜市杀人案、好吃街砍杀案、一直到7月28号夜的砍杀案……无一不是在对我县公安警力布局不合理的当头棒喝,更充分暴露出彭泽公安治安管理的短板。自从龙城派出所迁至11号大道(泉山界),县局移至山南(黄花界),县城居民顿觉身陷治安盲区。以前报警5分钟赶到现场已经成为奢望,出个警都是从乡下往城里奔,浪费大量宝贵时间在路途,错失最佳的抓捕打击时间区间,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更是无从谈起。路面偶尔见着的也是鬼都不怕的协警,虾子兜们更有充足的时间寻衅滋事、砍人、逃离……从而导致我县治安形式不容乐观。
如果彭泽县有关部门再不合理布局正式警力,加强街面见警率、加大打击力度,让县城居民感觉有个安全的出行环境的话。那么,随着已出台的党中央、中纪委、公安部的追责条例,定有主管领导为此担责,严厉追责也必定会倒逼责任很好的落实。
不可能视天下人为敌,养虎为患,养太多的警察要加重老百姓多少负担?
这种坎人案犯应该严惩,建议判刑20年
彭泽县广场7.28杀砍人事件想起了孟子
事情已发生。伤者还在医院。行凶者已自首。治病抢救人首当其中,杀人绳之以法理所当然。
不过笔者想起:这些都是我们的孩子,是我们的子弟。伤者18岁正读高二,行凶者只有16岁。他们的父母呢。欲哭无泪。悲天悯人。他们又是如何作想呢?
众人议说纷。有说L治安没管理,治理有漏洞,有说,为一时之争而行凶,而悔恨终生。可它的根本在那里。这不由让人想起了我们的文脉,我们的思想,我们的精神支柱。
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这段话出自《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就如何治国请教孟子,孟子说了以上之话。一主张:行仁政。现在重读,隐然觉得孟子的话有理。
孟子说:有稳定的财产收入的人,才会有稳定的思想,没有稳定收入的人,思想就会不稳定。思想不稳定,就会放纵胡作非为,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那有圣德之人在位。将那些乱来的人,一网而打尽。这种作法当然不可取!
不教而罪,是为不仁;民及于罪,不施以援手,是为不义。今天想起孟子的话,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