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湾方案定得不合理

尊敬的县长大人,最近高场湾村委在购买养老保险。听说名额只有114人,这个数字是否正确?现在村委方案订得太不合理了:年龄从大到小依次购买,老年人依次都可以购买到,是否可以随老人的意愿将这一名额给家庭內的某一亲人。村委领导回答不可以。家里的老人年纪大了,不想买养老保险,将这一名额给子女(或女婿,儿媳妇),哪个子女孝敬家里的老人,就把那个名额给他,试问这怎么就不可以了呢?随老人意愿将自己的名额转赠亲人为什么不可以,就连家产都可以转让,这个怎么就不可以了呢?难道我们就不是高场湾人了?不是高场湾人也不会写投诉信了。还是村委领导都有养老保险,就不顾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了?别的暂且不说,为什么有些家庭老公轮到购买了,可以将名额赠与老婆,为什么老人将自己的名额赠与子女(或女婿,儿媳妇)不可以呢?不是一个道理吗?请解释一下?再说方案都是村委定的,为什么不能从年龄55岁起开始购买呢?老人没养老保险,没钱可以向子女(女婿,儿媳妇)要,也还有村委给老年人每个月的“高老费”。。难道等老人发养老保险了,我们这些做下辈的伸手向老人去要生活费吗?这样合理吗?别说村委都表决同意过了,这都只不过一个形式而已。为什么不能有一个满意的方案,非得损害别人的利益?恳请县长大人帮我们这些没养老保险的村民说说情,让村委安排一个合理的方案。谢谢!!!
村民您好:您写给县长信箱的关于高场湾村“在购买养老保险”的信收悉。您在信中所说的“养老保险”是指菜园镇目前正在开展的被征地农民转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一事。根据您在信中所写的内容,可归纳为二点:一是为什么高场湾村只有114个转轨参加职工养老名额;二是高场湾村征地养老转轨名额分配办法中为什么家里的老人的名额不能转给子女(或女婿、儿媳)等。现在对您提出的这两个问题答复如下:第一,关于名额数量问题。该114名名额是根据县国土资源局对高场湾村1998年至2014年零星征地面积核算劳土比例确定的参保人数。第二,关于名额分配办法。《菜园镇高场湾村被征地农民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名额分配办法》是结合高场湾村村情实际,经过多方面、多层次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形成意见征求稿、办法草案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2016年11月15日—19日,高场湾村就分配办法的意见征求稿在全村范围内以户为单位进行意见征求,绝大多数群众无反馈意见,表示赞同。其中有6户群众提出如下意见:有3户群众要求从转轨时间开始女性50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从低年龄分配,适当提高没有享受转轨政策老年人的村级生活补贴费;有2户群众要求本户老年人名额可以转给子女(或女婿、儿媳)等;有1户群众要求享受征地转轨政策人员仍能享受村级工龄补贴。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征求意见基础上,高场湾村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村四套班子会议,再三斟酌、研究,适当修改形成分配办法草案。该草案于12月8日提交高场湾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了正式的分配办法。如你认为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菜园镇高场湾村被征地农民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名额分配办法》损害你利益的,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嵊泗县菜园镇政府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