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造纸厂下岗工人举报

自从1979年参加闽东造纸厂工作至1995年三月停产,三智纸业有限公司租赁三年,98年终止,2005年该厂拍卖解散。
2001年9月7日执行费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均予以承认。
一、我们这些工人的工资表花名册被闽东造纸厂、蕉城区经贸局、劳动局偷去,他们以我们的名义偷去认定工龄。贪污了我们这批职工的安置费用几百万,而我们的退休名额也不知去向了。
二、我们的职工档案在蕉城区闽东造纸厂经贸局、劳动局被这些相关人员毁灭,无法见到。这样的恶劣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我们这些下岗工人的权益。目前我们这些人年老体弱多病却没有社会保障。
三、2014年省委巡组批示材料下来却被蕉城区有关部门藏了起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请上级各位领导看到我们的材料,给与调查和解决。帮帮我们这群弱势无助的下岗工人。
举报人:陈碧贵、朱玉新、黄品玉等人。
闽东造纸厂属1975年原宁德地区行署创建的国有工业企业,1979年12月合并原宁德县造纸厂,同时下放为县属企业。该企业停产后,于1994年12月10日与港资企业三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1995年3月经原宁德市政府(县级市)批复,由宁德三智纸业有限公司租赁生产,并优先消化吸收闽东造纸厂在册职工,1998年三智公司因亏损提前终止租赁。闽东造纸厂于1998年成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期间,根据职工申请及闽政〔1999〕16号文件精神,共与141名职工(固定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其经济补偿金。2005年4月,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闽东造纸厂资产处置及职工安置方案》,该企业剩余15名在册职工,89名离退休人员及12名职工遗属,于2005年12月前全部得到妥善安置,企业实施关闭。
陈碧贵等人系家属工,闽东造纸厂雇用他们的时间均发生在1994年12月前,这些家属工在闽东造纸厂期间没有一人被招收为临时工、合同工或固定工,并非企业的在册职工,不在安置对象之列。
关于信访人所说的工资表等职工档案被有关部门偷走及毁灭,我局不存在这种行为,也不知情。(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6-23 11:04回复)
陈碧贵等人系家属工,闽东造纸厂雇用他们的时间均发生在1994年12月前,这些家属工在闽东造纸厂期间没有一人被招收为临时工、合同工或固定工,并非企业的在册职工,不在安置对象之列。且信访已三级终止。
关于信访人所说的工资表等职工档案被有关部门偷走及毁灭,我局不存在这种行为,也不知情。(蕉城区经济贸易局于 2016-7-4 08: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