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嵊州市谷来镇举坑村的村民,村里还是镇里最近在搞什么“运动”,私自闯入村民家中把老式的厕所都砸了。导致大小便全都流入附近小溪,作为小瞬江的源头,全省都搞“五水共治”的今天,如此行为是不是已经触犯法律?去镇里咨询情况,镇里纪委书记说这是我们当地特色的政策,需要老百姓支持。以下是我需要反映的问题:一、该“运动”没有文件、资料,没有动员的情况下,提前也没通知或告知村民,私自闯入村民家中打砸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建议下次搞一个禁止烧柴,改用燃气的“运动”,就可以直接进家里把灶头都砸了。 二、厕所砸了后续问题怎么办?村民以后不用上厕所了?还是可以直接将大小便排入小溪中了? 三、是否是换届选举时没选某人,被人公报私仇了? 四、人民政府真的是人民的政府?“两学一做”到底是一种形式、还是要付诸于行为?我家的厕所是违法了,还是被征用了?我的联系电话15925876718
您于2017年6月23日反映的关于拆除旱厕的信访事项。经调查,现答复如下:根据嵊州市市委市政府文件(嵊市委办发[2017]32号《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进旱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100%消灭旱厕,这是全市的重点工作之一,镇村工作人员多次与马玲亚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6月22日组织力量对铜坑湾72号的旱厕进行了整治。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嵊州市谷来镇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