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公司已经有一年了,现在准备休产假,公司的人力资源告诉我说,“没入职满2年,产假期间是不发放产假基本工资,产假完正常上班后发放1.5个月产假工资,余下的入职满2年才发,没满两年,辞职的话产假工资就没有”请问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您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据您所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5-02-16 1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