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来电反映,福安市康厝乡南洋村苏堤桥往上的坡道建两家塑料厂,厂里都是用塑料瓶通过机器处理产生污水,这个厂离居民区不到10米的距离,严重影响周围的生活环境,影响居民的健康,现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市信访局:
转来的ND14082500007号投诉意见,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于8月27日前往位于福安市康厝乡南洋村的两家塑料废品回收点,进行现场检查处理,答复如下:
1、其中一家是福安市林福生废品回收站,经营者林福生,2014年4月3日取得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是租用原锯木厂厂房,占地约800平方米,主要是各种塑料废品回收,通过一台破碎机进行物理粉碎后装运销售,破碎机使用过程有使用一定量水进行润滑及降温。执法人员当即下发通知责令业主停业整改,要求业主修建循环用水池,废水不得外排。目前,业主已经进行相应整改。
2、另外一家废品回收点,几次检查都大门紧闭,没有进行营业,相关人员去向不明,据悉相当长时间内已没有营业,暂无法处理。我局将继续跟踪监察待进一步处理。
(环保局于 2014-9-5 10: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