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上虞司法局长胡富春涉黑案进行复议

本人不服绍虞公(上)行终止决字[2015]第3号关于终上案件调查决定书以及上于公安局对本人信件(编号为942952的所谓回复,要求绍兴市公安局再次进行复议。本人是告律师金尧坤的,为什么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执法人员,一个行政机关一把手会替律师说话,恐吓,威胁本人:如再上访,要派人打断你赵光富的脚骨等黑帮狂言。(其电话录音已刻录成光盘已分别送达以上二单位)
你好,你要提起行政复议,可向绍兴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或上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同时提交处罚决定书及本人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上虞区公安局 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