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北桥山土地纠纷的诉求书

关于解决北桥山土地纠纷的诉求书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永东村委会儒陈村民小组的成员。2008年1月3日下午,龙桥镇政府派出的两组丈量队进行丈量个人的果园地。我们带着第一组丈量队在南边丈量,而陈才荣的两个儿子陈国献和陈过凤则带着第二组的丈量队去中北边丈量,趁我们不在他们身边(现场)时,陈国献、陈国凤他俩就偷偷地带机把我们北桥山“坡公林”的一部分山地拦腰割去,丈量在他俩的名下。轮到我们带机丈量北桥山“坡公林
果园地时,临近傍晚,丈量队不再丈量,收工了。
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两块山地的编号,但总坐标图标明是:儒陈经济社陈国献S=1605.49=2.408、笔点经济社吴崇芳和儒陈经济社陈国凤争议地,没有亩数。其四至是:东接陈明新地,南接陈才荣地,西接支农水泥老公路,北接陈所春地。
2011年3月29日,陈才荣的这两个儿子陈国献、陈过凤将这两块山地及他们管理的北桥山其它山地发包给外村人王成栋、刘杭丽来承租。2012年12月份,承租人来开发,被我们发现并制止,两次撬掉承租人筑起的围墙。承租人、陈才荣分两次与我们协商,但赔偿金太少,协商无果。2013年3月24日被我们全体村民诉至法院。2013年12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我们的争议土地由政府行政部门确权。
我们祖孙三代人辛勤开垦、耕作和管理的北桥山“坡公林”山地被陈才荣的两个儿子陈国献、陈国凤偷量,占为己有。后来,我们才知道,一直很不满。现在,处理不好,说不定会发生冲突。
如今,争议土地征用在即,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现在政府还没有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我们的损失还可以挽回。现特向贵府恳求,把陈才荣的两个儿子陈国献、陈国凤(吴崇芳签争议)偷量这两块山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确权给我们。
此致
后面附件:证据材料8 份
诉求人:陈所玉  陈所址  冼小花
陈所弟 冯桂芳 李丽花 陈才明 陈才会 周春花 陈桂琼  陈观亮  陈才万  陈所春  纪荣英  陈威  陈所安  吴美连
陈所乐  王桂明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

尊敬的网民: 你好,8月4日接到你反映的“关于解决北桥山土地纠纷的诉求书”问题,该村民反映的两块地,位于羊山主干道景观控制带用地范围内,2008年“791”项目租地时政府组织人员测量,该村村民陈某献、陈某凤两农户带机测量,后家陈某春属提出纠纷。由于最后该地块 “791”项目未租用,区“791”项目调处组也并未对该地进行调处;2013 年底,该地块被征为储备地,现为主干道景观控制带用地,对于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已向区“791”项目调处组提出申诉,现区“791”项目调处组对该地进行调处。【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华管理】 2015-07-02 1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