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现在新昌澄潭龙山花园,警车停在门口,门口围了好多人,里面好像热闹,这是出啥大事了?,是房子的管理出了问题?还是出其它要命的事了?
后反馈:不是杀人,也不是楼房问题,是去年这房主撞了人,死者家属因为赔款纠纷把尸体搞在这家屋头!
警方第一时间公告
各位网友,2014年澄潭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电瓶车相撞,法院判决由轿车赔偿损失费,但轿车车主尚未支付,现电瓶车主去世,死者家属直接将尸体停放到轿车车主家,现双方僵持不下,公安民警、镇干部正在给双方做工作,有进一步消息我们会及时公布。请广大网友不传谣信谣,文明发帖。
这么久的尸体啊,那会是什么样了
去年的?晕倒
根据文意,是14年车祸,但最近才去世。
楼主标题写得不清楚,让人误解
结果就如同1楼、2楼、3楼
我也以为是14年保存到现在的尸体
14年的尸体太可怕了
表达有错误,给人误解。
当时还没死,现在死了。
停尸闹事不是可以要求赔损失费吗
我看到上面不是说法院已经判了吗?轿车车主不支付赔偿费,那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啊!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执行款。他有车还有房,还怕钱不够吗?
尸体挺在人家门口,这家人也够毒的,只认钱,不认情。
杂谈上这种水贴越来越多了,从哪里复制来这里贴一下。搞得都象新闻工作都似的
不是有保险公司吗?
看来你们都没有看懂,2014年发生的是普通交通事故,电瓶车主可能有点受伤,交警已定责了,小车主负全责,要赔偿电瓶车主损失,但由于要电瓶车主看好伤一年后,才能解决赔偿,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赔偿。可是到现在,电瓶车主突然去世了,去世原因也不清楚,也怪小车主晦气吧,死者家属直接将尸体停放到小车方家来闹事了。请楼主说明白,网友都误解是电瓶车主2014年就撞死了。
看来你们都没有看懂,2014年发生的是普通交通事故,电瓶车主可能有点受伤,交警已定责了,小车主负全责,要赔偿电瓶车主损失,但由于要电瓶车主看好伤一年后,才能解决赔偿,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赔偿。可是到现在,电瓶车主突然去世了,去世原因也不清楚,也怪小车主晦气吧,死者家属直接将尸体停放到小车方家来闹事了。请楼主说明白,网友都误解是电瓶车主2014年就撞死了。
14年的事情到现在才来解决 ?
14年被撞,今年都过半了,确认死因是14年的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