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福利

我是佛山南海官窑人,1997年嫁到里水岗联浦北村后落户在浦北村成为浦北村民,2004年离婚后与前夫分开户口独立开户,依然是浦北村民,一直能享受村里的所有福利。2010年再婚,老公是广西的。2012年2月生了小孩,实行了结扎手术,小孩是政策内生的。同年3月份儿子跟了我户口落户到浦北村,国家政策是规定新出生的小孩户口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的。
浦北村规定村里的外嫁女和她所生的小孩只要户口没有迁出还是浦北村的村民就能享受到村里的所有福利和分红。
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儿子从去年出生到现在两年的门诊医疗村里都拒绝帮他买,还要我全部自费去帮我儿子买门诊医疗,去年我向妇女主任反映过后她向我承诺今年不用我自费买,是村里帮我买的,但今年到期买门诊的时候又反悔了,说没有这回事。还说现在村里把我儿子的户口性质定性为对内就是居民户口对外是农业户口。
我想问一下领导,我和我儿子都是同一个户口的人为什么我就可以享受到村里的所有福利而我儿子却连最基本的国家规定的门诊医疗这个福利都享受不了呢?村里其他的外嫁女连她们的小孩都可以享受到的福利我儿子也什么都没有。
我去年叫村委写证明给我为什么要这样来处理我儿子的事,村里就说现在在重新搞那个章程,要搞好以后再给我看,一直到今年了我儿子还等于是黑市村民,其实我儿子应该是按旧的章程办事而不是按新的章程来决定的。
现时官官相偎,我弱小妇孺投诉无门啊!希望领导们能帮我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网友,您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权益问题,目前我市各区的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详情请咨询南海区城乡统筹办,电话:86229600。
2013-06-03 12: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