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龙岩城管执法局滥用公款发”油“

同工为什么不能同酬,为什么我们就没有?因为我们是临时工,请问执法局长,为什么局机关在过年的时候都有发油,基层的就没有??在局长眼里我们就活得这么没有尊严吗???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执法局滥用公款发油”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113号)第二条开支规定的第一款规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根据《意见》精神,经我局工会研究,决定于2015年法定春节前夕向全局正式工会会员发放2桶食用油,慰问品发放所需经费严格按规定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全体工会会员均按规定足额缴纳 了工会会员费,不存在滥用工费发油问题。
2.我局协管员属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至我局临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及工资关系隶属龙岩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均未加入我局工会组织,不属我局工会会员,不享受我局工会会员待遇。不存在局机关协管员有发油,基层协管员没发油的情况。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27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5-3-27 16: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