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领到牌照未安装被记12分,一次侥幸得不偿失
11月16日下午,台州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台州收费站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司机被当场处以罚款200元,驾照记12分的处罚。而受到这样处罚的仅仅是因为司机的一次侥幸。
当日下午,台州高速交警正在沈海高速台州进口例行检查过往车辆,14时38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轻型普通货车准备进入高速,民警示意靠边,对其进行检查。民警接过司机王某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临时移动号牌,民警一看车辆是11月3日刚登记的,是辆新车,临时移动号牌已经过期两天。民警便问王某,车辆已经有了行驶证,为何没有车辆号牌。这时王某便谎称,车辆牌照刚刚寄到家里,车子一直在工地上,还没来得急回去安装。
这话听起来合情合理,不过民警还是有些怀疑,准备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当民警打开后排车门,果真在后排座位上还真发现一副包装还很完好的牌照,拆开一看和该车行驶证登记的一模一样。
民警说牌照明明在车上,为何不安装,这时王某又开始另一番说辞。王某说自己一直在工地上干活,对牌照的事情毫不知情,民警当然不信了。民警告知王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危害性和严厉的法律处罚后果。
眼看民警要开始处罚,王某便开始求情,并说出了实情,王某以为从黄岩到仙居距离比较近,而且车上放张临时移动号牌,交警是不会检查的,王某就这样带着侥幸上路了。
最后,王某还是受到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王某还收到了一张满分学习通知书,驾照也当场被扣留,王某不得不再去参加理论学习,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回自己的驾照。
一次侥幸,真是得不偿失,自己以为路途较短,还有临时移动号牌作“掩护”,就可以瞒天过海,躲避检查,其实不然。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守法有责。万万不可拿侥幸来堵交通安全,那带来的将会是沉重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