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都交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我们俩都是农村户口,这次我老婆生小孩,小孩出生第五天就住院了,住院费用有拿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报销,但她说不可以报销,因为我们都不是城镇户口,她建议到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报销处登记,可是我去咨询工作人员时,他们说现在是2016年底,如果现在登记的话,新农合保险要到2017年才生效,问题是我发票是2016年的,我想问2017年还可以报销吗(发票跨年),我该怎么走相关流程?
市民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答复如下:
如您提到的孩子是新罗区户籍,请将孩子的出生证、户口簿和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我中心办理新农合登记,登记后再前往定点医院或卫生院办理费用报销业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2323725。
(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6-11-10 09: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