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对我使用手铐吗

2017年8月31号晚上19点15分左右,我和我老婆吃完饭骑着电瓶车经过芙蓉周南路,这时一个身穿特警制服的人把我们拦住,上来就拉住我的手问我:“喂,你电瓶车做没有登记?”我说:“没有。”特警说:“那你去做下?”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不去做,晚点去做。”特警说:“靠,你小子怎么那么狂的,信不信我给你吃点苦头。”这时那个特警还一直啦的我手不让我走,我火气也是一下子上来了说:“那你能把我怎么样,车是我自己我不做偷走了也是我的事情。”特警说:“你等着。”随后叫来了他身边一起巡检的同事,把我和我老婆围住了,我看样子好像是要动手打我的样子,我说:“你们想干嘛?”特警说:“小句定海混了好嘛啊,信不信搞死你。”我说:“你来弄嘛,卵泡一样的烂眼,拿拿3000多的一个月,叼什么叼。”等我说完这句话,就听见特警一个头头说:“视频拍下来没有他刚刚说的那句话,把他铐上带我回局里。”这时又冲过两2个特警加上刚刚一直啦着我的手那个特警,直接3个人将我反手拉着我头发把我头按下,带上了手铐强行拉上了警车,这里附近围观的群众已经很多了,我老婆在一旁怎么拉也拉不住。把我带到了解放路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警察同志对我进行了深刻教育,我也认识到了辱骂执勤的特警是不对的,也当场表示愿意道歉。但是我就想问了:“特警在那样的情况的下能对我使用手铐还强制带我回去吗,到现在我的左手还是红的,左手一使劲就疼,然后在那么多人的情况下给我带上,就是对我个人名声侮辱,别人还以为这个人犯什么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如果是按以上的条例特警是无权给我带上手铐的,作为一个舟山新区特警是代表着舟山新区警察的形象,向这样的野蛮执法只会给我们新区的警察丢脸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不对本人也愿意接受批评并道歉!
张成: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9月4日下午与你进行当面沟通解释。定海区公安分局 2017年9月4日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分局 201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