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新绛县召开集中清收处置国家公职人员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专项工作会议。副县长郝红霞及各乡镇、有关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清收对象为在农村信用社有逾期贷款的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家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清收范围:截至2017年6月30日逾期未还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贷款本息和为他人担保的贷款本息。对10月10日前主动还清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措施,对11月10日前未主动还清所欠贷款的,强制还贷,对于性质恶劣的停职停薪,离岗清贷。
郝红霞强调,集中清收处置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是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省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绛经济发展的大事要事;是考验大家政治意识、能力水平、纪律作风的一场硬仗。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要明确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打好清收攻坚战,切实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督促主动还贷,重点抓好组织清收,在方式方法上,要典型引路,全面开花,在行政处置上,要自上而下,实行“三停五不”(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组织处理。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清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