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同村徐根良发生纠纷,事情很简单,09年徐根良要建房,问我家换地,我家提出要他家提供一块地给我家能做路,我家才同意换地给他建房,后来徐根良从其他村民手中买了一块地,同意这块地转给我们家,但我们家只能做路,不能建房什么的,双方签了协议。后来我们两家发生了矛盾,关系不好了,去年镇上搞化粪渠改造,徐根良把化粪渠做到了我家做路的那块地上,说那块地是他家的。后来我家多次找村里,村干部也调解让徐根良恢复原状,他仗着有亲戚在区里当官,就是不同意,去年10月3日,村里让我们自己去填,把路做起来,我们去填,对方出来阻止,并动手打了我妈,后双方打起来,都有些轻微伤。后我家又多次找廿里镇,找文塘村的干部,但就是没有人可以对这事认认真真的对待。村里让我们找法院,我们还没找,对方倒到法院告我们,让我们出医药费,法院现在也判下来让我们付医药费,但那做路的事情不管的,让我们找政府。政府说我给你调解过了,让他们家恢复原状,你们出医药费,但他们家不同意他们也没办法。此事前后快一年时间了,我就不相信,人家在我家路上挖化粪渠,我去把他填了,打起来我还得承担8成的医药费,而那化粪渠的事情是法院不管,镇上,村里没办法。那我再去填,双方再打,打了再出医药费,根源问题得不到解决,就这么一直打下去?那就算打死人这事也得不到解决啊!我先不说这块地是谁的,但这块地给我家做路那是白纸黑字写在那的,我现在还连路都不能走了?政府对这白纸黑字的事情也没办法?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打架才能解决?
你于2017年5月8日向区长信箱写信反映与同村村民徐根良就浇筑化粪池位置的问题发生纠纷,要求政府帮助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徐建国、联系方式:13587043155、家庭住址:衢江区廿里镇文塘村)我们于2017年5月1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反映与同村村民徐根良就浇筑化粪池位置的问题发生纠纷,要求政府帮助解决。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09年9月25日你父亲徐鱼船与徐根良签订协议。协议规定你父亲徐鱼船将一块47平方米空地以5200元的价格转让给徐根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日后不得反悔。徐根良房屋东面3米的路归你父亲徐鱼船出入。2016年,文塘村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开始实施。当时徐根良跟施工方说房屋东面3米的路归他所有,施工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化粪池挖在徐根良房屋东面3米的路上。目前化粪池并没有建设完工,该道路只是存在水泥浇筑的坑。该事件经镇村干部、派出所及法院多次调解协商无果。后来你父亲徐鱼船与徐根良发生打架事件,你们已经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现法院判决书已经下来。三、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徐根良将化粪池挖在他让给你出入的3米道路上,该事件经镇村干部、派出所及法院多次调解协商无果。目前,你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届时, 遵照法院判决结果。 经办人:袁震、陈志炳 联系电话:0570-229760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人民政府 201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