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古田县新秀片区商品房的用户,我们小区的用水都是一整条楼梯的12户住户公用一个水表,十分不方便。古田自来水公司答应我们可以独立申请个人用水立户。但当我们到窗口申请时,却要求我们要一条楼梯里的12户住户一同申请,否则不予批准。这是什么理由呢?
老旧小区的住户想法都不一样,要求我们要12户统一思想是多么困难的事,这难道不是人为地设置障碍吗?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只要我们属于城市中合法的住宅,就可以申请独立供水,为什么一定要12户都要独立?而且,目前古田自来水在分设水表时,只负责从总管到水表的施工,水表的安装都要用户自己再请工人铺设,所以,只有一户申请和12户同时申请没有区别,为什么不受理批准呢?
古田自来水的做法是典型的水霸作风,请求上级督促纠正,一方便群众。
第二个问题:古田自来水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每人收取的费用是每户1688元,请问这样的成本费时怎样算出来的?请注意,我们从总管到我水表的距离不足一米!而水表一台的成本费用也只有200多元。那么,物价局凭什么批准他们收这么多呢?
1、对于户表改造,要求公用1个总表的用户一起进行户表改造,其主要原因是:会发生水表总表用水量与各分户表累加的用水量不一致的现象。自来水公司的水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前都有进行首次检定,到期周检的规定。由于分表是由单位、开发商或用水户自行购买安装,没有经过计量检定就安装使用,水表精密度及准确性无法保证,造成水表总表用水量与各分户表累加的用水量严重不符。如果公用水表的住户没有一同申请,剩余用户分摊的用水量就越多,引起用水户与水司矛盾就越大。
2、自来水公司每户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收取的费用是经现场勘察后,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福建省安装定额、标准图集进行工程预算来收取安装费用。 (自来水公司于 2015-7-24 1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