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余新政府和禾诚评估归还户主沈利根已签字的拆迁协议。和沈利根的冷藏库拆迁协议回单!
沈光贤: 你于2017年7月13日及7月14日,通过网上投诉和领导信箱反映的拆迁厂房款项未到账以及冷库赔偿款去向等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调查核实情况: 你家庭住址为黎明村17组,户主为沈利根,属于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征迁区域。 你家厂房及外租给严永贵的冷冻仓库于2015年9月,经公铁沿线环境整治,被依法拆除。2015年10月,你家列入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征迁区域,2015年11月经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签约,当时共有三份评估协议:1.房屋;2.企业;3.冷冻仓库。其中,冷冻仓库为严永贵租用你家房屋所开设,评估协议经沈利根和严永贵共同签字后(沈利根签字是证明该冷冻仓库在其厂房内),相关补助已发放至黎明村账户,由黎明村通知严永贵领取。另外两份评估协议由于你家后来认为评估价未达到自己的要求,又反悔不同意拆迁,故另外两份评估协议已作作废处理。 二、处理依据及其他有关规定: 根据秀城政发[2003]54号文件,严永贵租用你家房屋所开设的冷冻仓库赔偿款,去向明确,已由黎明村通知严永贵领取完成。至于你提出的厂房款项迟迟未到账,由于你家后来认为评估价未达到自己的要求,又反悔不同意拆迁,故厂房及房屋评估协议已作作废处理。 三、处理意见: 按照秀城政发[2003]54号文件,经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签约,冷冻仓库赔偿款已发放给严永贵,去向明确。厂房及房屋款项由于评估协议已作废,故不予发放。 经办人:范宏杰 联系电话:83168140
南湖区余新镇政府 2017/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