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老婆快要生二胎了,1月1号全面二胎放开后应该有陪产假,询问公司说市的政策还没下来,要等政策下来后才能开始有假,能否加快政策发布?如果在市的政策发布前生了,陪产请的假是否后面可以算回陪产假? 谢谢。
您好!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果您老婆在2016年1月1日后分娩,根据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如果所在单位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6-01-08 22: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