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诉再审的立案条件非常苛刻,而法院再审机关却没有透明的申诉反馈制度提供保障。
“现在律师代理申诉案件,连复查法官是谁都不知道,法官有没有调卷也不知道,申诉立案之后只有等待,而你有任何问题却永远找不到负责人。”
“逐级申诉原则,要求必须从原审法院申诉开始,可是作出判决的原审法院会自己纠正自己的问题吗?现行的程序规定,申诉立案之后律师才能阅卷,可是不阅卷怎么申诉呢?”原审法院不受理申诉又怎么办呢?材料都交不出去,又如何申诉呢?
“司法责任的追究是非常困难的。最近10年,事实上平反冤假错案还比较多,但是追责的几乎没有,除了呼格吉勒图案涉及众多人数的轻微的追责,其他基本上是没有追责。”
冤假错案为什么容易发生?不少法学界专家认为,应当归咎于以往“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实践。在这种格局下,庭审过分依赖侦查卷宗笔录等书面材料,庭审流于形式,使得刑事诉讼通过法庭审理发现事实真相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大打折扣。
纠正冤错案件最大的拦路虎是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为什么省高院想方设法阻碍对冤错案件的纠正,足以说明公检法三家在政法委书记领导下对冤错案件设置障碍,坚决不纠正的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