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档案问题

求助信
您好,
我叫郑金松,身份证352202198210093914,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安市范坑乡上坪村单丘头5号,本人2003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并且获得了中专毕业证书。
2003年8月在学校组织的招聘会上有幸被《达丰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录用,开启了我全新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详细工作及学习经历如下:
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
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在达丰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工作;
2004年9至2005年5月:在广东省茂名市从事个体工商户;
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在恒诺微电子(嘉兴)有限公司工作;
2008年9月至2011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学习中心学习,并获得了成人继续教育的专科毕业证书;
2010年9月至2014年6月:在中航工业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工作;
2014年6月至今:在上海尚毅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工作。
从我的经历来看,我是一个非常勤奋且热爱学习的年轻人。经过自己地不断努力,在上海成家立业。2016年8月份,由于小孩上学问题,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居住证积分》,以我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可以满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120分标准。
在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其中有一条要求是:申请人必须将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以便上海人才中心调取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我的档案大概情况是这样的,经过确认我的中专档案还在学校,即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而专科档案和工作经历的离职证明材料等则在我手上(目前全国基本上成人教育毕业后,学校都将档案直接给学生保管)。
我多次打电话(05936586846)给福安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和苏主任,向他们表达我的用意和期望,希望他们接受我的档案并且进行存档管理。但是始终得到的回复是:拒绝接收非全日制档案,也不能为我办理存档。
根据最新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第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为何福安市人才中心不给我建档和管理我的档案呢?
问题至此,我无法继续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问题就卡在了调档上,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在上海,因为档案问题我的小孩不能在上海上学。此事对我来讲非常重要,请务必帮忙协调解决。非常感谢!联系电话:13817849723。
郑金松
2016年8月16日
郑金松您好:
经咨询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议学校将你的个人档案寄到教育局,然后通过福安教育局的机要渠道将你的个人档案寄到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人社局于 2016-8-23 10: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