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一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中提到: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即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和0.8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为0.42元。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为什么光伏补贴下调呢?
1、光伏电站效率不断提升,电站成本不断下降; 2、光伏上游企业盈利能力强,电站规模不断扩大,说明行业利润高,有调价空间。 3、国外光伏电站成本也不断降低,电价也在不断下降,最低电价已可降低到0.2元/kwh。 4、2016年光伏领跑者项目招标电价,也反映出光伏电价有下降空间。
上次我们提到,按照光伏效率的进步和成本的不断下滑,我国2020年取消光伏补助都没有问题。
国内众多光伏大佬企业与会讨论结果,则主要意见如下:
1、光伏电站成本下降主要在于非技术成本的下降。
(1)光伏电站技术成本下降空间有限。光伏电站技术成本包括电站设备施工等成本。随着钢材、桩基、电缆、人工成本的上升,光伏电站施工成本逐步上升,电站建设成本主要依赖于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而目前光伏组件价格下降空间有限,因此,电站技术成本下降空间有限。
(2)光伏电站成本高主要源于非技术成本,包括电网配套、融资、土地、税收、地方政府摊派等成本。目前光伏行业现状是电网不配套建设线路,土地补偿过高、土地租金逐年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过高(民企资本金比例30%,贷款利率上浮20%,贷款年限10年),土地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收缴,地方政府强行摊派各项费用等。
因此,降低非技术成本才能真正有效降低光伏企业成本,促进电价快速下降,最终实现平价上网。
2、补贴拖欠和弃风弃光制约行业发展。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预计1000亿元,拖欠账期3年,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现金流,制约企业发展,希望价格司能协调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3、建议电价季度调整改为半年调整。由于各地方电站指标发放不及时,且光伏电站从开发到建设完成平均周期在8个月,如果季度调整电价不利于企业决策,影响项目建设。
4、组件技术的进步、效率提升从而促使组件价格的下降需要一个过程。随着领跑者项目的推出,组件效率大幅度提高,这离不开技术的进步和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高效组件的价格下降需要一个过程,如果单纯强调组件价格下降,势必影响技术进步,因此,建议电价调整幅度不宜过快,给上游制造业一定时间和空间,在提高效率同时,促进产品价格下降。
5、初步测算,在目前现有光伏电站6-6.5元/瓦投资成本情况下,各企业可接受的降价幅度为0.05-0.08元/kwh,同时建议到2020年,按照年0.05元/kwh或者10%降幅进行电价调整。
6、对于分布式0.05元/kwh的降幅,企业比较认可。
7、企业认同扶贫电站不降价,但是需要解决扶贫电站补贴拖欠问题,建议价格司联合扶贫办、能源局等部委出台文件明确扶贫电站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最后,价格司相关领导对本次讨论结果基本满意,也比较认同企业的观点,同时也希望与会企业从设备及施工成本变化、非技术成本变化如融资、土地等、组件效率提升和成本增加变化、综合成本及电价调整建议等方面提供相关材料,共同研究价格调整机制,并要求定期按时提交。
以上就是这期的政策解读了。如果对您有帮助的话,欢迎收藏、转发或订阅我们哦,更多光伏新鲜资讯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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