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银墅开发银墅湾小区 第一点,小区在2016.6月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在2016.11月份私把原来的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改建为现在的车库和车棚,严重影响了人防和消防,而且是大面积的违章建筑,这些都有照片作证据,银城开发商在2017.1月份进行公开出售,而不是出租。小区业主看到后立即反应到镇政府和市政府,人防和消防还有城管等部门专门派人来查看过说的确是违章建筑,但是半年过去了,没有半点音讯,现在一直在踢皮球,请问这样的建筑是不是违章建筑,该不该拆?请省信访办给个正确的回答。第二点,开发商没经业主同意,私自占有3幢4幢大厅,用于开超市,做楼盘销售部,从中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第三点开发商没有相配套的停电瓶车场所,导致电瓶车乱停乱放乱拉充电电源,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业主的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你好!你于2017年6月19日网上反映银墅湾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被开发商私自改建成现在的车库和车棚,认为是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人防和消防,小区的业主曾向镇政府和市政府反映过,但半年没有音讯,这样的建筑是不是违章,该不该拆除。另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占用3幢、4幢大厅开超市及没有相配套的停电瓶车场所,导致电瓶车乱停乱放乱拉充电电源,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6月19日受理,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经镇行政执法中队现场踏勘,发现小区地下停车场确实存在车库与车棚,但具体车库与车棚是否严重影响人防和消防,所说的改建又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我镇已向绍兴市人防及规划部门去函,要求上述两个部门对存在的现象进行认定及给出处理意见,待上述两个部门回函后,根据他们作出的处理意见我镇将及时进行实施。请你给予理解。对于开发商占用大厅开超市及没有相配套的停电瓶车场所等问题不属于镇政府管辖范围,建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具体受理地址在越城区信访局)申请复查。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皋埠镇人民政府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