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家公司生产车间从事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去年进公司是谈好月薪4000元加300食宿补贴。今年公司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扣除我10%400元绩效工资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想问下是否违法?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您单位存在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可向您单位所属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2-26 16: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