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咬伤8岁女孩  狗主人逃之夭夭


马女士家住明珠花园,9月6日晚上7点半,她带着女儿到瓜渚湖边散步。走到北岸公园附近时,迎面走来一个小伙子,旁边跟着两只体形很大的狗,一只黑白相间,一只黄色。“这两只狗真的好大,别说8岁的女儿,我看了都害怕。”马女士说,女儿看到如此大的狗,吓得躲到了她身后。
  但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由于两只狗并没有被狗绳牵住,朝马女士一边叫,一边奔过来。马女士和女儿慌了,第一反应就是躲开。谁知道狗在后面穷追不舍。足足跑了两三百米远,母女俩还是被狗追上了,其中一只一下咬住了马女士女儿的脚后跟。
  这时候,狗主人终于追了上来,制止了狗。马女士看到女儿被咬伤,吓坏了,只顾着和女儿一起哭。等她回过神来,发现狗主人早就带着两只狗逃了。
  旁边的热心市民赶紧帮着马女士去打车,叫她赶紧送孩子上医院。看到马女士没带钱,一位家住玉兰花园的好心人还拿出钱来主动借给她。马女士抱着孩子辗转了两家医院,直到晚上9点半才打上疫苗。
  “女儿哭了一晚上,被吓得人都懵了。”马女士气愤地说,这么大的狗,在公共场合不用绳子牵着已经是不对的了,这狗主人看到自家的狗咬伤别人,不仅不道歉,还管自己逃跑,这种行为实在太可气了。马女士希望狗主人能够主动道歉。

BS这种人渣

按理,现在还可以报警,然后叫查看录像。就算今天查不出那人是谁,但也可以为以后留下线索。
就怕警察没空。

果然还是出这种事了!废话不要太多,政府对待这种事就应该以故意伤人罪定狗的主人!

之前说什么来着。。。
还是出现了这种情况

看了《恶狗咬伤8岁女孩,狗主人逃之夭夭》的帖子,对于狗主人的行为不得不说几句。
你的大狗追着人家母女跑,还把人家8岁小女孩咬伤。可能是马女士母女长得太漂亮,让你的两只大狗性情大发。狗毕竟不是人,我们不好去怪它。但作为狗主子的你,我们就不能不责怪你了。伤风败俗姑且不说,安全隐患你得负责啊。
首先,既然你养了这样的大狗,相信它们在你心中的地位与你的子女差不多,你就应该负起监管职责,出来上街至少应该牵着绳子。显然你的大狗在街上如此撒谎,这是你的过错。
其次,你的狗咬伤了女孩,你却没有说声“对不起”就悄悄溜走,太不应该。两条狗估计身价不菲,而你自然肯定也是实力雄厚。现在人咬伤了,狗是畜生,不懂事,狗不会说话,想说说不出,可是你不应该啊!
现行“交法”对“交通肇事逃逸罪”惩罚较重。发生这样的事情,棍棒体罚狗显然不现实,否则有理变无理,动物保护者协会志愿人士会群起而攻之。但作为监护者的狗主人,是否应该以“交通肇事逃逸罪”等同惩罚呢?
作为犬类管理部门,是否能够像交警管理车辆一样,给养犬之人登记备案给个编号,没有号牌不准上路,发生事故便于追责。

养要养的,出事了却一逃了之,这种人是不是连狗都不如?

这个 狗主人应该抓起来严惩!!

柯桥的大狗,小狗,瓜渚湖边到处都是,是应该管管了!
否则柯桥虽然变成了区,但终究还只是个小寨子。

养狗应该先自省下是否能对它负责
不影响别人的生活
不遗弃不虐待

BS 这种人,人和狗有什么区别!他已经被同化了,也成狗了。。。。。

养狗的人是要牵好狗绳,别以为狗对主人你听话,再聪明的狗总归是狗,吓到别人或咬到别人可不是小事。得文明养动物当文明好市民。

对了这些大小狗都有证吗?

这种养大狗咬人逃跑的真不要脸了! 养的了这两只狗就要担当责任。这么大狗放出来公共场所还不牵绳,咬人后还跑,这种没素质的人以后别带这两只畜生出来了。。再带出来 不牵绳就你仨成同类了。

大型犬类是要禁养
狗主人也忒不厚道了
北岸监控多的是,查查看
狗主人有能力养大狗没钱付疫苗??

先查监控,截取照片,再向常在湖边遛狗的人打听,很容易查到。

被狗咬一下,打个疫苗就几百块钱的事情,但是小姑娘的心理阴影怎么办?我估计她这辈子都怕狗了。我就是这样的,十岁前被狗咬过,现在三十多了也讨厌狗

BS这种养狗的,简直是狗都不如

建议报警

实在是愤怒,这样的狗主人应该判刑事案件!!

报警吧,有监控跑不掉的